西班牙非盈利居留签证(法律557/2011条 ,第45-51及162章)
法案要求 :
申请人在西班牙居留期间无需从事任何工作便足够支付申请人及其家属所 有 生 活 费 用 的 经 济 证 明
目前规定的最低金额为每⽉2,400欧元 (IPREM月指标的400%)
每位随同家属的最低金额为每月600欧元(IPREM月指标的100%)
以⼀家三口为例,经济能力证明金额为:
600*4*12+600*12*2=43,200欧/年;
申请条件:
主申请人
— 18周岁以上公民
— 在西班牙有长期固定的居所(自有或租赁)
(需至少保证每个家庭成员有合理的居住面积和空间)
— 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 最低4万欧元的生活保障金
— 提供不低于4万欧的非工资收入
— 国内银行流水高于80RMB,越多越好(最近一年)
附属申请人
— 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
— 无犯罪记录
— 购买健康保险
— 在大使馆指定医院体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
院安联大厦10层1007
TEL:13810180104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88号
1788国际大厦15层1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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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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